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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处岗位职责

纪检监察处岗位职责

 

普洱学院纪检监察处为内设党政管理机构,是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内设科室如下: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教育方针,维护党章和其他法律法规权威,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委决定决议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正确贯彻执行。

(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和指导校内各单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三)依规依纪依法处置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对巡视巡察发现的全面从严治党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专项治理,督促责任单位整改落实。

)研究或参与制订学校反腐倡廉各项规章制度和工作方案,做好反腐倡廉宣传调研指导、督促和检查贯彻落实情况。

)受理处置检举举报、控告和申诉,对违规违纪违法的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建议。

)监督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规范行使权力,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进行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和问责。

)监督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承担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等党风廉意见回复。

)负责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统筹协调廉洁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作风建设。

)负责落实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清廉部门、师德师风、职业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十)负责部门资产、网络安全、档案材料工作,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做好网站及宣传栏目建设及管理。

(十)承担上级纪委、学校党委及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内设科室

根据职责,普洱学院纪检监察处内设3个科室。

(一)监督检查室

负责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是否遵守党章党规,是否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并向监督对象所在部门提出纪律检查、监察建议;负责监督查处四风问题表现;负责信访接待;负责日常和专项监督检查,开展相关专项治理工作;负责协调落实党内监督、民主监督相关工作;督促学校职能部门和相关机构落实监管责任;负责起草出台执纪、监督、问责相关规章制度;负责党外干部、一般教职工违反行政法规制度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检查依纪依规安全办案情况;做好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案件管理室

负责信访件、问题线索和案件的系统登记、上报、归档以及案件审理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工作;负责学校干部廉政档案管理和出具廉政意见;负责部门与学校其他部门、二级学院协调联系工作;负责部门组织召开会议的准备、会务及记录工作;负责文件材料的收发登记、转交催办、归档保存;负责部门的考勤、保密、安全工作和内部管理;负责纪检监察综合办公信息网管理和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的具体实施和检查;负责固定资产统计及分配管理;做好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案件审理室

归口管理纪律审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开展对受处分被问责干部职工的关爱回访;负责审理学校自办案件,严格依规依纪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组织、党员对纪委作出的党纪处理或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纪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负责起草出台审查调查相关规章制度;做好学校和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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