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洱学院纪检处岗位职责
一、纪检处处长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委、纪委领导下,负责纪检处的全面工作。切实履行纪检处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领域、安全与稳定等方面第一责任人职责。
(2)结合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求等组织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撰写部门工作总结。
(3)督促检查本部门工作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督促检查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完成情况,督促检查校党委、纪委及上级文件政策落实及执行情况。组织对本部门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
(4)协助纪委书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对学校广大师生开展廉洁廉政教育。组织、协调对学校各部门、学院及其负责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5)加强日常监督工作,组织本部门工作人员加强对学校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落实相关专项纪律检查和整治工作。
(6)对部门受理的各类信访、投诉和举报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对违规违纪和失职渎职人员的调查处理。
(7)加强与上级或其他高校纪检机构的业务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纪检工作的动态与信息。
(8)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纪检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在校党委、院纪委的领导下,协助处长开展日常工作,做好参谋助手,分管日常监督和信访举报工作。
(2)负责起草本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要点,准备学校其他职能部门所需的材料和上报材料,初步审核部门工作计划、年度工作总结。
(3)贯彻落实完成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上级交办的任务。
(4)参与学校自办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等工作,撰写调查报告,提出处理意见。
(5)协助处长组织对学校师生开展廉洁廉政教育、警示教育。
(6)协助校纪委做好专兼职纪检人员的培训工作。
(7)负责部门网站建设及纪检工作的宣传报道。
(8)负责年度经费预算申报、公开,督促执行进度等工作。
(9)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三、纪检处综合科长岗位职责
(1)负责起草部门工作计划、总结、大事记、新闻报道等。
(2)负责部门组织召开会议的准备、会务及记录工作。
(3)负责部门网站管理和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的具体实施和检查。
(4)负责文件材料的收发登记、转交催办、归档保存。
(5)负责信访接待、登记、转递,信息收集和统计,材料上报。
(6)负责部门的考勤、保密、安全工作和内部管理。
(7)协调办理廉洁意见回复工作等。
(8)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纪检处监督检查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协调学校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
(2)协调整治群众身边、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协调党内监督、问责等方面工作。
(3)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活动;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等。
(4)监督检查各部门、学院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
(5)监督检查校内各级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指导、检查、督促二级单位落实纪检监督责任,实施问责。
(6)综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对适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按程序提出处置意见或组织开展纪律审查工作。
(7)承办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8)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五、纪检处案件审理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受理对学校党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相关信访举报。
(2)统一接收上级纪委交办的和二级单位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监督检查。
(3)受理党组织、党员对学校纪委作出的党纪处理或处分不服的申诉。
(4)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
(5)负责对监督检查、纪律审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
(6)按规定向上级纪委上报重要问题线索;归口管理纪律审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监督检查依纪依规安全办案情况。
(7)负责审理学校自办案件,严格依规依纪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组织、党员对纪委作出的党纪处理或处分不服的申诉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纪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
(8)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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