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4日,普洱学院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书记胡国云主持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 2024 年中央党校春季学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开班之际作出的重要指示精神、第二十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以及云南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精神、传达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并研究贯彻落实意见。会议通报、传达省教育工委关于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等次评定和检查考核反馈意见,研究通过《普洱学院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会上,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分别汇报落实“一岗双责”、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
会议指出,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是学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常态化要求,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更好地推动学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具体表现。
会议要求,紧紧围绕云南省“3815”战略和《云南省教育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学院党委要始终坚持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进一步激发活力,多措并举,纵深推进“清廉学校”建设廉洁教育,不断提升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成效,夯实高校教师清正廉洁的思想根基,全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教书育人的氛围。
党委书记胡国云同志强调,党委是学校建设发展的领导核心,党委领导班子要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讲话精神,时刻绷紧党风廉政建设这根弦,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要履行好“一岗双责”,切实加强对分管联系部门、学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教育引导各部门、学院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融入教育教学、科研管理各项工作,加强纪律教育、廉政教育,筑牢“三不腐”防线,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全面贯彻落实。